經營業績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團淨利潤為人民幣4,611,209,000元,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幣19,446,000元或0.42%。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各經營分部的淨利潤(虧損)及彼等與去年同期比較各自的變動如下:
與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相比,淨利潤變動主要是由於以下因素:
本集團的收入主要來自售電,以及提供代發電和儲能相關服務。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團錄得收入人民幣23,857,644,000元,較去年同期的人民幣26,471,527,000元減少9.87%。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各經營分部的收入詳情載列如下:
因期內本集團水電廠所在流域平均降雨量減少,水電收入減少人民幣400,102,000 元。
風電及光伏發電的收入合共增加人民幣1,125,947,000元,主要是由於作為預重組建議的一部分而整合若干項目公司,以及期內收購與多個新發電機組投產。
火電收入同比減少人民幣2,069,120,000元,主要是由平圩發電於去年底已由本公司附屬公司重新分類為聯營公司。
儲能收入同比減少人民幣1,270,608,000元。該減少主要因為儲能業務交付週期相對較長,上半年所接獲的訂單尚未滿足收入確認條件,因此將收入的確認延遲至下半年。
本集團經營成本主要包括燃料成本、發電機組和設施的維修及保養開支、折舊與攤銷、員工成本、工程承包成本、儲能設備銷售成本、消耗品及其他經營開支。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團的經營成本為人民幣17,892,374,000元,較去年同期的人民幣20,289,101,000元減少11.81%。該減少主要因為燃料成本及儲能設備銷售成本同比均有所下降導致。
總燃料成本
總燃料成本減少人民幣2,072,400,000元或26.16%。該下降主要是由於平圩發電(從事燃煤發電)於去年底已由本公司附屬公司重新分類為聯營公司,以及單位燃料成本的下降。
單位燃料成本
本集團煤電業務的平均單位燃料成本為人民幣234.52元╱兆瓦時,較去年同期的人民幣274元╱兆瓦時下降14.41%。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國內煤炭需求不及預期,供應恢復增長,保持均衡的寬鬆供需格局,對煤炭價格構成下行壓力。為了進一步降低燃料成本,本集團持續優化採購結構,捕捉煤炭價格下行的機會,增加市場煤和進口煤採購,以補充或置換長協煤項下的煤炭供應。
折舊及員工成本
物業、廠房及設備與使用權資產的折舊以及員工成本合計增加人民幣884,174,000元,該上升主要因上半年風電及光伏發電板塊中多個新發電機組的整合、收購及投產所致。
儲能設備銷售成本及工程承包成本
本集團的儲能板塊主要從事儲能設備銷售及提供儲能一體化電站開發和組裝集成的工程承包服務。由於儲能業務交付週期相對較長,上半年所接獲的訂單尚未滿足收入確認條件,因此收入及成本的確認均被延遲至下半年,影響了我們期內的儲能業務表現。因此,儲能設備銷售成本及工程承包成本於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為人民幣87,027,000元,較去年同期減少人民幣1,244,753,000元或93.47%。
其他經營開支
其他經營開支同比增加人民幣146,201,000元或6.51%,主要是由於其他稅項 及附加費有所增加。
其他收益及虧損淨收益同比增加人民幣157,600,000元或55.41%。該增幅主要是由於預重組建議相關新能源項目公司收購時產生的議價購買收益、政府補貼增加,以及物業、廠房及設備減值同比減少。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團的經營利潤為人民幣7,611,019,000元,較去年同期的經營利潤人民幣7,466,308,000元增加1.94%。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團的財務費用為人民幣2,574,596,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幣2,575,678,000元),較去年同期減少人民幣1,082,000元或0.04%。本集團積極推進債務優化措施,包括調整利率結構及爭取優惠貸款條件,有效控制財務成本上升,從而抵銷財務成本因資本投資帶動而增加的影響。展望未來,本集團將持續關注市場變化,並把握融資利率下降帶來的機遇,通過置換高息借款,進一步優化債務結構。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團應佔聯營公司業績為利潤人民幣372,766,000元,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幣5,902,000元或1.61%。平圩發電於去年底由本公司附屬公司重新分類為聯營公司,加上上半年單位燃料成本下降,對本公司應佔聯營公司業績的增長產生了積極影響。然而,一家風力發電公司於去年第二季度由本公司的聯營公司重新分類為附屬公司,則部份抵銷了該增幅。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團應佔合營公司業績為利潤人民幣133,044,000元,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幣16,269,000元或13.93%。合營公司業績增加主要是由於合營公司煤電業務因單位燃料成本下降及售電量增加而改善。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團應佔合營公司業績為利潤人民幣133,044,000元,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幣16,269,000元或13.93%。合營公司業績增加主要是由於合營公司煤電業務因單位燃料成本下降及售電量增加而改善。
去年八月,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決議以現金方式宣派一次性特別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幣0.05元,以酬謝股東多年支持,並慶祝本公司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二十周年。
董事局決議不派發任何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或特別股息。不宣派任何中期或特別股息,並不影響本公司承諾於二零二五年全年度維持不低於50%的年度目標派息比率。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呈列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的權益工具賬面值為人民幣4,960,145,000元,佔資產總額1.41%,其中包括上市的股票證券人民幣3,193,338,000元及非上市的權益投資人民幣1,766,807,000元。
上市的股票證券為本集團持有之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電力」)股權。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持有上海電力已發行股本12.90%(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2.90%),其A股於上交所上市。彼等被劃分為第1級別金融資產的公平值計量,而其公平值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幣3,331,389,000元減少4.14%。
非上市的權益投資為本集團對若干分別主要從事金融服務、煤炭生產及電力交易服務之非上市公司的權益投資。彼等被劃分為第3級別金融資產的公平值計量,而其公平值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幣1,759,716,000元增加0.40%。
市場法是用於衡量上述第3級別金融資產的公平值的計算方法和主要輸入數據,即該等權益工具的公平值乃根據於相同或相似行業的一系列可比較之上市公司的市值倍數來估計適當的價值比率。主要輸入數據為(i)該等股權的市場價值、(ii)可作比較公司的市淨率(1.80)及市盈率(5.60)。公平值計量與上述比率呈正比,並與因缺乏流通性而產生的折扣呈反比。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的權益工具公平值虧損(除稅淨額)人民幣98,220,000元(二零二四年:收益人民幣417,502,000元)已於中期簡要綜合全面收益表內確認。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八日,本公司、中國電力國際有限公司(「中電國際」)、國家電投集團廣東電力有限公司(「廣東公司」)及國電投(揭陽)電力投資有限公司(「揭陽電力」)訂立了一份股權轉讓協議,據此本公司已同意收購及廣東公司同意出售揭陽電力35%的股權,代價人民幣36,693,510元,另加交割後的資本承擔人民幣558,600,000元,合共人民幣595,293,510元。揭陽電力(透過其全資擁有附屬公司)擁有兩台位於中國廣東省總裝機容量2,000兆瓦的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的開發權及揭陽市國管海域海上風力發電項目開發權的批准。該收購標誌煤電與可再生能源聯營發展的模式。詳情請參閱本公司同日發佈之公告。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本公司及國家電投集團廣西電力有限公司(「廣西公司」)(本公司全資擁有附屬公司)與遠達環保(一家於上交所上市的公司)訂立股權轉讓協議,據此本公司及廣西公司已分別同意轉讓各自於五凌電力63%及長洲水電64.93%的股權予遠達環保,以認購遠達環保將配發的新股加現金代價(「資產重組建議」)。交易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日的通函。
為促進資產重組建議的實施,五凌電力與長洲水電在資產重組建議前進行了一系列的企業重組(「預重組建議」),其中主要包括(1)五凌電力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訂立的外部收購、(2)成立兩家新的附屬公司,及(3)集團內重組。有關預重組建議及五凌電力的外部收購交割進展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的公告及本報告中期簡要綜合財務資料附註28。
除上述披露外,本集團於回顧期內並無任何其他重大收購及出售。
有關資產重組建議,與遠達環保簽訂之股權轉讓協議將於所有先決條件獲得滿足後生效,其中包括,經本公司及遠達環保的股東批准、上交所審批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之註冊同意。資產重組建議已獲遠達環保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舉行的股東大會及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舉行的股東大會上正式批准。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上交所已接受遠達環保之資產重組建議申請,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該交易展開審核。截至本報告日期,該申請仍在上交所審核中。本公司將在適當時候及時刊發有關資產重組建議之最新進展。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本公司、中電國際、平煤神馬(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國家電投集團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新疆能源」)及托里國電投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托里發電」)訂立了一份股權轉讓協議,據此本公司已同意收購及新疆能源已同意出售托里發電31%的股權,代價人民幣24,212,147元,另加交割後的資本承擔人民幣285,820,000元,合共人民幣310,032,147元。托里發電擁有兩台位於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城地區托里縣總裝機容量1,320兆瓦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的開發權。該收購旨在通過「煤電聯營」產業模式,解決地區電力供應短缺問題。詳情請參閱本公司同日發佈之公告。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本公司已成功發行中期票據以償還現有債務,詳情請參閱下文「重要融資」項下的「發行債務融資工具」。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人民幣8,884,645,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6,073,616,000元)。流動資產為人民幣58,156,902,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51,638,373,000元),流動負債為人民幣92,531,111,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93,182,359,000元)及流動比率為0.63(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0.55)。
於二零二二年五月,本公司與國家電投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國家電投財務」)訂立金融服務框架協議,為期三年,自二零二二年六月七日至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止有效。據此,國家電投財務同意以非獨家方式向本集團提供存款服務、結算服務、貸款服務及其他金融服務。於本框架協議有效期限內,本集團存放於國家電投財務的最高每日存款餘額(包括應計利息)的年度上限不得超過人民幣55億元。因收購若干清潔能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八月與國家電投財務訂立金融服務框架協議的補充協議,將本集團存放於國家電投財務的最高每日存款餘額的原年度上限由人民幣55億元修訂至人民幣90億元,而其他主要條款保持不變。
於二零二五年五月,本公司訂立新的金融服務框架協議(「新金融服務框架協議」),續聘國家電投財務提供金融服務,為期三年,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七日至二零二八年六月六日止。根據新金融服務框架協議,在新協議有效期內,本集團存放於國家電投財務的最高每日存款餘額(包括應計利息)的年度上限將由人民幣90億元增至人民幣120億元。年度上限的增加旨在容納預重組建議下預期整合所產生之新項目公司、資產重組建議項下預期完成對遠達環保的收購,並為可能發行的金融工具提供緩衝,以支持本集團的內生增長及未來收購。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的通函。
在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本集團存放於國家電投財務的最高每日存款結餘(包括應計利息)約為人民幣75.5億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89.9億元),並未超過上限。
根據前述的金融服務框架協議,國家電投財務透過包括業務資訊系統及跨境資金調度通道等自身金融資源,為本集團提供了內部資金管理平台、跨境資金調度平台等其他金融服務。該等平台實現了賬戶餘額及收支狀況的即時監控,防範了資金風險。同時,亦有助跨境資金的靈活高效調度,增加了境內外資金的流動性,拓寬了境內附屬公司的融資渠道,降低了資金出入境因外匯監管政策的變動所帶來的不確定性。
回顧期內,本集團錄得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人民幣2,811,485,000 元(二零二四年:淨增加人民幣527,712,000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經營活動所得現金淨額為人民幣7,471,217,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幣5,422,743,000元),增加主要因為煤炭採購現金流出同比減少。
投資活動所用現金淨額為人民幣9,487,243,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幣14,055,098,000元),該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於二零二四年支付了一次性款項,以結清於二零二三年十月收購若干清潔能源公司的剩餘代價,以及物業、廠房及設備與使用權資產之付款及興建發電廠之預付款均同比減少。
融資活動所得現金淨額為人民幣4,827,511,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幣9,160,067,000元),該減少主要是由於償還關聯方授予的借貸金額同比有所增加。
本集團的資金來源主要來自經營活動所得的現金流入、債務工具、銀行及關聯方授予的借貸,以及項目融資。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債務總額為人民幣204,772,035,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197,360,970,000元)。本集團的債務總額99%以上是以人民幣計值。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負債比率以淨負債(即債務總額減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除以資本總額(即權益總額加淨負債)計算約為63%(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64%)。本集團的負債比率保持平穩。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國家電投財務授予的借貸金額約為人民幣111.5億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110.3億元)。
本集團在資產發生任何減值跡象時,將對資產進行減值測試以判斷其是否發生減值。
於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團計提物業、廠房及設備減值總額人民幣316,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幣81,622,000元)。該減值主要是由於一個風電項目已停止推進,該項目的前期支出已全額撇銷。
於二零二三年,本公司獲得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交易商協會」)批准,將發行債務融資工具(「DFI」)的有效註冊期限自二零二三年九月起延長兩年。在註冊有效期限內,本公司獲准一次或分期發行多品種DFI,包括但不限於超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永續票據、資產支持票據及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等。
在DFI的註冊下,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七日及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在中國境內分別發行(i)第一期中期票據,本金額人民幣20億元,年利率1.86%,期限3年;(ii)第二期中期票據,本金額人民幣20億元,年利率1.70%,期限3年;及(iii)第三期中期票據,本金額人民幣20億元,年利率1.82%,期限3年。
五凌電力獲得交易商協會發出《接受註冊通知書》,確認接受其在中國境內分批發行總額為人民幣10億元的資產擔保債務融資工具(科創票據)(「科創票據」)申請,自二零二四年八月起兩年為註冊有效期限。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五凌電力發行其二零二五年第一期科創票據,本金額人民幣4億元,年利率1.90%,期限240天,以償還其到期債務。
以上債務工具的所得款項已全數用作償還現有借貸。
本公司經股東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舉行的特別股東大會上批准,採納股權激勵計劃(「股權激勵計劃」)。根據股權激勵計劃,本公司於二零二二年七月分兩批授出合共103,180,000份股票期權。上述所有承授人均為本公司或其控股附屬公司的員工。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已授予但尚未失效或註銷的股票期權有58,665,200份。回顧期內,有5,822,300份股票期權失效。因此,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在股權激勵計劃項下尚餘52,842,900份股票期權。經考慮承授人的離開情況以及基於對未來股票期權失效的修訂估計,本公司於回顧期內確認股份支付開支人民幣4,656,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幣11,523,000元)。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團的資本性支出為人民幣8,748,761,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幣11,496,469,000元)。其中,清潔能源板塊(水電、風電、光伏發電及儲能)的資本性支出為人民幣8,172,126,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幣9,776,142,000元),主要用於新發電廠和發電站的工程建設,以及與儲能業務相關的資產購置;而火力發電板塊的資本性支出為人民幣440,715,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幣1,513,946,000元),主要用於新發電機組的工程建設和現有發電機組的技術改造工程。該等支出的資金來源主要來自項目融資、債務工具、由業務營運所產生的資金及關聯方授予的借貸。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若干物業、廠房及設備和使用權資產賬面淨值合共人民幣355,561,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632,581,000元)已作為合共人民幣1,336,771,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1,546,617,000元)的若干銀行借貸、關聯方授予的借貸及其他借貸的抵押。另外,若干應收賬款權利人民幣12,094,270,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9,576,998,000元)已作為合共人民幣34,784,941,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31,911,780,000元)的若干銀行借貸、其他借貸及租賃負債的抵押。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重大或然負債。
於二零二五年二月,國家發改委及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136號文》。《136號文》明確新能源項目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現貨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136號文》以二零二五年六月一日為節點劃分存量及增量項目,並設立「機制電價」作為保底,為現階段存量新能源項目入市實現穩妥銜接。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一日前投產的新能源存量項目,以一定電量比例及以煤電基準價執行機制電價並結算差價。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一日後投產的增量項目,將動態調整納入機制的電量比例,且機制電價將根據新投產項目競價環節形成。
除《136號文》放開新能源入市外,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還於二零二五年四月聯合發佈了《關於全面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394號文》」),《394號文》要求全國範圍內二零二五年底前基本實現電力現貨市場全覆蓋,全面開展連續結算運行,充分發揮現貨市場發現價格、調節供需的關鍵作用。《394號文》的重要意義在於再度認可電力現貨市場在優化資源配置、保證電力安全供應、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等方面顯著作用,再次明確電力交易現貨市場建設的時間表,督促部分省份加速推進現貨市場建設。
於二零二五年四月及五月,國家發改委及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快推進虛擬電廠發展的指導意見》及《關於組織開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第一批試點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推進虛擬電廠作為資源聚合類新型經營主體整體參與電力中長期市場和現貨市場交易,並明確相應的電量電費計算原則。虛擬電廠在電力中長期市場和現貨市場參與購售電業務,可有助完善電力中長期市場價格形成機制,適當拉大現貨市場限價區間。
隨著電力交易現貨市場的全面鋪開和新能源的全面入市,加上《136號文》引發的上半年搶裝潮,以及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四年全國範圍內核准的約2.6億千瓦煤電機組預計將在二零二五年至二零二六年逐步投產,全國電力市場供需緊張的局面有望得到緩解。這一變化將推動現貨價格下行。在此背景下,新能源項目,特別是增量項目,面臨機制電價和電量可能進行年度調節的情況,其收益狀況可能會持續變化並受到衝擊。然而,市場化交易將通過價格機制調整用戶的用電習慣,向使用者傳遞明顯的價格信號,激勵其吸納綠色電力,促進新能源的消納,同時引導使用者調整負荷。現貨價格的下行趨勢將引導中長期交易的動向。年度中長期交易作為「鎖量鎖價」的避險交易品種,應在盡可能抬高價格的同時,努力提高成交電量,以應對市場現貨價格下行帶來的挑戰。另一方面,虛擬電廠通過高拋低吸的方式平衡電力系統供需,將為電力銷售帶來新的機遇。
本集團將加強對市場形勢的研判和經濟活動的分析,密切關注電量、電價等關鍵指標,並優化發電時序和發電結構,爭取發電機會,促進售電。此外,本集團還將繼續優化各類電源品種,以靈活應對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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