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以及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章程细则,本公司已采用以电子方式发布其日后的公司通讯(「公司通讯1」)予股东2,并将应股东要求,或在涉及「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3(详见下文)且登记股东未有向本公司提供有效4电邮地址的情况下,本公司仅向股东寄发公司通讯的印刷版本。
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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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讯
为推动公司通讯无纸化,本公司将在其网站 (http://www.chinapower.hk) 及「披露易」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 发布公司通讯。
股东可透过本公司网站的「投资者关系」栏目,以及「披露易」网站查阅所有公司通讯的中文及英文版本。
鉴于本公司已毋须透过网站发布公司通讯时另行通知股东,为确保 阁下能及时掌握及更新所有日后公司通讯的发布情况,鼓励 阁下订阅由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https://www.hkex.com.hk) 「市场数据」栏目提供的「讯息提示」服务,以便本公司发布其公司通讯时, 阁下可透过电邮或手机提示接收即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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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
就「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而言,根据上市规则,本公司仍须按每位股东的所选意愿,个别以电邮或邮寄方式作出通知。
为此,本公司建议 阁下透过正式填妥并签署的「申请表格」,并以电邮发送至 chinapower.ecom@computershare.com.hk,或以邮寄/亲身递交至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证券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以提供 阁下的电邮地址。
倘若本公司未有收到 阁下提供的有效电邮地址,或在 阁下向证券登记处提供有效电邮地址之前,本公司将按证券登记处所存置的本公司股东名册所显示的地址,透过邮寄方式向 阁下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印刷版本。
要求索取公司通讯印刷版本
对于希望收取所有日后公司通讯印刷版本的股东,或在透过本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以电子方式阅览文件时遇到困难的股东,本公司将在收到股东发送至证券登记处(地址见上文)或透过电邮发送至chinapower.ecom@computershare.com.hk的正式签署申请表格后,向股东免费寄发日后公司通讯的印刷版本。
敬请注意, 阁下的申请自申请之日起生效,直至以下最早发生者为止:(a) 本公司于翌年刊发其下一份年报;或 (b) 有关指示被撤销或被新指示取代。
查询
倘若 阁下对上述安排有任何疑问,请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香港公众假期除外)上午9时正至下午6时正(香港时间)期间致电证券登记处(852) 2862 8688查询。
附注:
公司通讯指本公司为向其任何证券持有人提供资讯或提醒其采取行动而发布或将要发布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年报、中期报告、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
本公司之股份持有人。
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指本公司向其证券持有人寻求指示,说明其拟如何行使作为本公司证券持有人的权利或作出选择的任何公司通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派付股息的选择表格、有关供股或公开招股的额外申请表格、有关公开招股既定配额的申请表格、有关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的接纳表格,以及有关供股的暂定配额通知书。
谨请注意,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电邮地址。倘若本公司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至股东提供的电邮地址而没有收到任何「未送达信息」,则本公司将被视作已遵守上市规则。